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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宿城区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    2023-12-18

     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相关要求,宿城区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,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,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    一、项目名称及概要
    企业名称: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
    项目名称:宿城区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
    建设地点: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食品产业园
    项目投资:总投资7327.52万元
    占地面积:宿城区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拟用地面积31332.1m2(约47亩)
    拟建设周期:2024年5月~2024年11月
    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    建设单位: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
    联系地址: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古城路7号
    联系人:卓先凤
    联系电话:15152854683
    三、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    环评单位名称:江苏cq9电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    单位地址: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小家电产业园东区B1-2栋标准厂房405-406区
    联系人:丁工
    联系电话:15861824528
    联系邮箱:1974947463@qq.com
   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    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    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   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。
   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: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,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,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,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,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;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,信函可邮寄至(地址,公司,联系人及电话)。
   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,若必要信息不全,则视为无效表格。

     

    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
    2023年12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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